8. 中资企业在土库曼斯坦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8.1 主要风险
外资企业在土投资合作需内阁批准,部分政府部门文件流转和审批时限较长。 外国
企业在土投资合作活动易受土对外政策影响。
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近年来,土在立法方面进展较快,但仍不完善,投资合作
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执法的规范性仍待提高。很多领域的投资还是通过国家临时
制定政策、 政府文件或命令来规范, 易出现政府部门强行干预和检查企业经营活动的情
况。根据土投资合作方面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在当地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只能在
当地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胜诉的难度较大。土法律事务所数量有限,律师业务水平普
遍不高,一旦出现问题,外国企业很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营商环境仍待改善。公司注册程序复杂,成功率较低;赴土签证申办难度大、周期
长;网络管控严格,无法正常使用外国主流软件;外国人员在土境内活动受限;政府部
门和外国人员交往须经过严格审批,耗时较长;严控外国企业员工数量,外籍员工和土
本国员工严格按1:9劳务配比执行, 当地员工薪资须按土每年最低薪资上涨10%的规定执
行。
经济和财政体量有限。 土财政收入主要依赖油气资源出口, 国内可出口创汇产品种
类较少,官方汇率和市场实际汇率差距较大,本币购买力不足,外汇无法自由兑换,获
取美元调汇权难度极大, 外企几无在土融资的可能。 对外贸易主要通过国家商品和原料
交易所竞拍,企业间直接贸易难度大,且存在拖欠合同款的问题。
8.2 防范风险措施
(1)做好国情市场情况调研。充分了解当地国情和体制特点, 切忌套用其他经济转
轨国家或独联体国家的经营经验和模式。 初次在土进行投资贸易活动的中资企业务必做
足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市场调研,全面了解政策、限制和无明文规定的习惯做法。
(2) 深入评估营商环境障碍。土几乎所有事项都需经总统批准,因此不宜仅凭政府
机构和企业许诺便做出投资决策,对数额较大的直接投资尤其要谨慎决策, 对政府部门
流程和效率应有客观的预期, 尽量规避仓促决策带来商业风险。在企业注册方面应尽量
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勿轻信第三方,避免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