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为在土定居并有收入来源的土公民和外国公民。 税率为10%。
【地方收费】包括广告费(3%-5%)、城乡土地建设专项收费(销售额的0.3%)、
停车场经营收费、汽车销售收费和养犬税等。
5.4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4.1 经济特区法规
土库曼斯坦《自由经济区法》于2019年10月修订完毕,该法律明确了在土库曼斯坦
境内建立、运营和撤销自由经济区的法律、组织和经济基础。《自由经济区法》规定优
惠政策:
(1) 土地租赁。 自由经济区参与者可享受10年的土地租赁费用优惠期, 即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3年内可免缴土地租赁费,之后 7年可按照土相关法律规定费用标准的一半缴
纳。
(2) 货币制度。 自由经济区参与者有权在区内开设本币和外币账户, 自由支取本币
和外币, 账户资金使用不受限制; 区内允许本币和外币同时流通并可以本币自由兑换外
币。
(3) 税收政策。 对合规经营的自由经济区参与者销售商品、 实施工程和提供服务等
行为免征增值税; 对自由经济区法人参与者用于区内经营的财产前10年免征财产税; 对
合规开展经营的自由经济区法人参与者前10年免征利润税; 对在自由经济区从事经营活
动的自然人前10年免征所得税。
(4)海关制度。运入自由经济区的外国商品无需缴纳关税,即可在区内储存和使
用; 从自由经济区运至土境外的商品免征出口关税; 自由经济区参与者在经营活动范围
内签订的商品、材料、设备出入区合同,工程和服务执行合同,商品、材料、设备购销
合同均无须在土国家商品和原料交易所注册。
(5) 用工居留制度。 自由经济区优先招收当地劳动力。 拟在自由经济区工作的自由
经济区参与者、 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无须按土法律要求申请在土境内劳务许可, 不受
土法律规定的1:9用工比例限制,可根据移民局规定简化居留注册程序。
5.4.2 经济特区介绍
目前, 土库曼斯坦尚无真正意义上的自由经济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类园区, 《自
由经济区法》也未真正落地,加之审批环节多、需要时间较长,《自由经济区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