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存取金额的0.5%纳税。
【数字税】2024年起,乌干达对“通过互联网、电子网络或在线平台提供的任何服
务”征收5%数字服务税。
【碳排放税和税率】 乌干达尚未征收碳排放相关税, 也没有二氧化碳排放交易体系。
5.6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6.1 经济特区法规
2014年4月,乌干达发布《自由贸易区法》,对企业在自贸区、出口加工区、自由
港区开展业务做出规定,并根据该法案成立自贸区管理局,负责对自贸区的监管。根据
乌干达自由贸易区管理局规定, 自由贸易区是乌干达境内存放、 制造和加工免税货物以
供出口的指定地区。凡出口企业产值80%及以上的国内外投资者,均可在自贸区投资。
详情请参阅:
https://ura.go.ug/en/download/the-free-zones-act-2014/
《自贸区法案》禁止从事以下行业:
(1)对污染环境或不适合人类或动物食用的衰变、腐败、过期、受感染货物和废
弃材料进行交易;
(2)放射性材料,但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用于满足工业、医疗、科研需求的
除外;
(3)药品、化学和生物材料、化学和生化衍生品,但是获得卫生主管部门发放的
注册证书,并以工业、制造、医疗和制药为目的的除外;
(4)武器、弹药和爆炸物,但是商业炸药除外;
(5)由受国家或国际组织禁运和制裁的国家或公司进口产品和服务;
(6)可能危害乌干达公共道德、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产品和服务;
(7)不符合乌干达法律和乌干达签署的国际协议中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
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8)滥用主管部门做出的批准、决定、法庭命令、执照、许可证和优惠措施的;
(9)东非共同体海关管理法案禁止的货物。
除此之外,《自贸区法案》没有其他行业限制,也没有重点发展产业。同时,该法
案明确, 自贸区发起人和经营者可按照相关法律获得优惠措施, 自贸区管理局应确保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