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乌干达《反腐败法》于2009年颁布,2015年修订,对腐败、贿赂以及相关惩罚做出
规定,强制没收根据本法被定罪的人的财产; 并就发出没收令的程序及有关事宜作出规
定。详情参阅:
https://ulii.org/akn/ug/act/2015/21/eng%402015-11-18。
(1)腐败。任何人具有以下行为即犯有腐败罪:
①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共职责过程中, 为自己或他人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有价物品或
利益,如礼物、帮助、承诺或其他形式的馈赠;
②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共职责过程中, 为自己、 他人或机构直接或间接提供或给予有
价物品或利益,如礼物、帮助、承诺或其他形式的馈赠。
(2)贿赂。个人或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向公共机构成员提供、给予或同意提供任
何形式的利益,以便该成员在履行职责时提供不合法的帮助。
(3)惩罚。确认犯有腐败罪和行贿罪的罪犯,将被判处 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
超过480万先令的罚款,或二者并罚。
乌干达《2005年政党和组织法》第13条规定,非乌干达公民不得在政党和组织中任
职。第14条限制了外国来源的捐款,任何政党和组织在12个月内接受非乌干达公民、外
国政府或外交使团、在乌干达注册的非乌干达非政府组织等团体的捐款不得超过 4亿先
令。
5.12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2.1 许可制度
乌干达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主要资质要求包括: 法律合规 (即
法律纠纷澄清),未破产、未被禁止,提供完税证明、财务报表、社保缴纳证明。乌干
达关于承包工程的法案主要是中央采购局 (PPDA) 颁布的采购法案 (2018年2月修订版) 。
其中对当地公司(National Provider )、在乌干达成立的公司(Resident Provider )和外
国公司(Foreign Provider)提供工程承包、咨询服务、供应服务的要求和限制有:
(1)供应合同(Supplier):10亿先令及以下的合同,只授予当地公司、在乌干达
成立的公司。超过10亿先令的合同可以授予外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