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乌干达环境立法的宗旨是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根据社会发展
和环境现状科学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对土地、空气、水资源的破
坏和污染。任何单位或个人有责任消除对环境造成的有害影响。
乌干达《国家环境法》是乌干达环境法规的基础,国家环境管理局根据该法设立,
并被赋予环境事务管理的职责。 《国家环境法》 规定了环境监管和影响评估, 环境审计,
环境恢复,环境许可和标准设定,经济和社会激励手段,民事责任和惩罚制裁等内容。
根据该法,还设立了环境政策委员会、国家环境基金,建立与环境管理的利益相关方共
同建立合作机制。
《国家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规定, 没有通过国家环境法和相关规章要求的环境影响
评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项目开发者不得开工,项目大修、扩建也需
环境影响评估。该规章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估的流程,包括项目介绍和环境影响研究,邀
请公众评议,最后由国家环境管理局决定是否发放环境影响评估许可。
《国家环境(审计)条例》规定,从事环境审计的专业人士须获得资格认证,并在
国家环境管理局注册,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项目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国家林业和植树法》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砍伐、毁坏、焚烧、非法掠取
森林保护区资源和收受森林产品, 除非该项活动获得有关部门许可, 而且是出于森林保
护的目的。 任何人违反上述规定, 将处以罚款。 情形严重者, 处以5年以内监禁 (含5年) ,
或同时处以监禁和罚款。
《国家水法》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专门机构授权,不得直接或间接将污水排
入任何水源, 不得污染水源。 工程项目需申请污水排放许可。 任何机构或个人违反水法,
对水资源造成破坏, 将负责清理恢复。 如果任何机构或个人不按规定及时将被污染或破
坏水源进行恢复,乌干达环境管理部门有权提起诉讼,通过法律强制其处理。法院一旦
受理,可要求污染方预先缴纳乌干达环境管理部门预估的水源清理费用的80%。
《野生动植物法》 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出详细规定, 任何机构或个人不经相关机构
授权或出于非保护目的,不得进入野生动植物保护区,不能使用、掠取、破坏、伤害、
猎杀野生动植物。禁止夜间点火,不得在保护区内随意使用枪械和车辆等。如果违反上
述规定,对于初犯者,将处以3万-300万先令罚款,或处以不少于3个月监禁,或同时处
以监禁和罚款。对于二次违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将处以30万-600万先令罚款,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