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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乌干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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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干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7页 · 82,02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0

PDF第8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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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少于6个月监禁,或同时处以监禁和罚款。
《国家环境(废物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有害和无害的废弃物,包括有害废物运
输、储存和处置。该规章禁止排放没有处理过的废物,建设废物处理厂需开展环境影响
评估并获得许可,开办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污染。
《国家环境(湿地、河堤和湖岸管理)条例》规定,保护和合理使用湿地资源,确
保生物多样性,使用湿地仅限于特定的活动,而且必须获得NEMA的许可。对河堤和湖
岸设定保护区,没有NEMA的书面许可,不得在保护区进行任何开发活动。规章中列出
的20条重要河流最高水位外100米以内为保护区,19个重要湖泊最低水位线外200米以内
为保护区,其他河流和湖泊的保护区对应为30米和100米。
目前, 乌干达暂无有关大气保护方面的法规, 但乌干达政府已经制定相关指导原则,
主要包括:建立关于空气质量、气体排放、空气污染控制及其他空气质量标准;相关部
门要通过采取重新规划工厂布局, 或采用新技术等措施减少已有空气污染, 并达到空气
排放标准;通过采用新技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空气污染。
5.10.4 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
《国家环境评估规章》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项目,在国家环境管理局未
批准环评前,项目开发者不得开工。环境影响评估的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开发者向国家环境管理局提交10份项目简介,包括项目设计,项目开发
期间及之后的活动,可能影响的土地、空气和水域面积,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设施,项目
的产品和副产品(包括产生的废弃物),雇员数量,国家和本地社区的经济社会收益分
析,项目原材料、产品和副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如何消除这些影响,以及国家环境管理
局要求的其他事项。
(2)如果国家环境管理局局长认为项目介绍完整,将在收到项目简介后七个工作
日内,转交主管部门评议。
(3)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简介后14个工作日内评议,并向国家环境管理局反馈。
(4)国家环境管理局审议项目简介和主管部门的评议。
如果国家环境管理局局长认为, 项目对环境有显著影响, 但项目简介没有显示采取
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国家环境管理局局长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开发者, 进行环境影
响研究。
如果国家环境管理局局长认为, 项目对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或项目简介披露有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