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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巴西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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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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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官方第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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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2025年版)| 47
5.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巴西采用宪政税制,宪法中规定了联邦、州和市的征税权。三级政府分别设有税务机关,
各自按宪法规定征收本级政府的税收。联邦税务系统又划分多个管理层级,在特区、大区、州、
市等层面负责税收征管工作。
国家税典(LEI Nº 5172/1966)制定了巴西税收立法的一般规则。巴西还颁布有明细法规
约束特定税种征管的具体规定。普通法、法令、国际税收协定及公约、其他规章(包括规范说
明、行政规定等),均对相关税种征管有约束力。
在征纳双方或多方存在争议时,可提交至联邦高等法院进行诉讼。税务诉讼在巴西十分常
见并且可以持续多年。
2025年1月,巴西总统卢拉签署巴西税制改革补充草案,将巴联邦、州和市的五种间接税合
并为“二部”增值税(VAT)——商品和服务贡献费(CBS)、商品和服务税(IBS),由巴三级
政府分别对商品、服务和财产征税。此次税改还设立了被称为“罪恶税”的选择性税收制度(IS),
旨在减少民众对有害健康或环境的商品及服务的消费。新税改将从2026年起进入过渡期,并于
2033年正式全面贯彻实施。
巴西联邦税务部门网址:www.gov.br/receitafederal/pt-br
5.3.2 主要税赋和税率
巴西税目繁多,十分复杂,且涉及税务的法律、规章不断修订调整,税目、税率也随之发
生变化。当地税务部门监管严格,涉税处罚较重。企业均由专业人员负责报税。
【企业所得税】
巴西实行属人税制,企业须就其全球范围内的利润和资本收益纳税。巴西企业所得税主要
指企业所得税(IRPJ)和净利润社会贡献费(CSLL),均为联邦税。主要有三种计税方法,分
别为实际利润法(Lucro Real)、推算利润法(Lucro Presumido)和简易计税法(Simples
Nacional)。
实际利润法和推算利润法适用的IRPJ税率为15%,年利润超过24万雷亚尔的部分需要缴纳
10%的附加税,税基为根据税法规定调整后的企业会计利润。CSLL税率为9%,税基为根据税法规
定调整后的企业会计利润。
简易计税制是专门针对小微企业(ME和EPP)设定的税务征收和监管制度,该税制以企业收
入为基础计算应缴税费,涵盖各种联邦税费(企业所得税、社会贡献费、社会一体化费、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