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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哥伦比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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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1页 · 61,51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5

PDF第5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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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公私合营是哥伦比亚政府多年来力推的一种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 建设和运营
方式, 也可称为一种具有哥伦比亚特色的BOT运作模式。 公私合营的法律依据为2012年
第1508号法。在公私合营模式下,哥伦比亚政府和中标企业按商定比例进行项目投资,
在具体操作中,政府通常提供项目所需的土地、基础设施或部分资金,而中标企业则负
责提供大部分的资金、 技术和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期因项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各项目
可能设有不同的最长期限,特殊情况下,项目的特许期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调整,但
一般情况下,特许经营期最长为30年。对于需经政府倡议、主导、审批或参与的资金额
超过200万美元的大型项目,大多会以公私合营的模式进行。
PPP模式在哥伦比亚被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包括美国、西班牙、巴西和
中国等多国企业均有在哥伦比亚承揽项目的经验。为推动PPP项目,哥伦比亚政府成立
以下机构: 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委员会 (CONPES) 和国家高级财政委员会 (CONFIS)。
根据哥伦比亚基础设施署 (ANI) 公布的项目实施前操作流程, 哥伦比亚的PPP项目
可分为政府发起的PPP项目和私人发起的PPP项目, 二者在招标评标、 政府出资比例等均
有不同规定。
5.3 企业税收
5.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哥伦比亚的税收体系集中体现为中央政府对税收的控制, 地方政府可征收的税种很
少。全国实行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的统一税收制度。全国性税收主要有所得税、公平
税、临时收入税、财产税、增值税、金融交易税、印花税、契税和消费税;地方性税收
主要有工商税、地产税、消费税和车牌税等。
哥伦比亚的税收征收以纳税者的居留地而不是以国籍为主要考量: 在哥伦比亚注册
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以及居留地在哥伦比亚的自然人,需就其全球收入纳税;在哥伦比
亚没有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外国企业(包括分公司),以及居留地不在哥伦比亚的自然人
仅需就其在哥伦比亚的收入纳税。
5.3.2 主要税种和税率
本届政府执政以来,哥伦比亚国会通过新一轮税法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征收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