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中资企业在哥伦比亚如何建立和谐关系
9.1 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
哥伦比亚的政治体制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 议会、 政府和法院分掌国家的立法
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的政体决定了议会、政府和法院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相
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关系。中资企业若想在哥伦比亚建立和谐的公共关系,要妥当处理
与各级政府和议会的关系,多关心了解当地政府、议会和司法系统。在熟悉当地政治和
经济环境的基础上,企业才能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识别和规避各类风险,进一步拓展
业务。
9.2 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哥伦比亚法律为工会和工会人员的活动提供法律保护, 并对劳资双方谈判、 罢工权
的使用, 以及政府介入的时间、 方式和条件等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 哥伦比亚法律规定,
25名及以上的劳动者同意, 即可成立企业内部工会。 中资企业要准确预估企业的工薪成
本,保障生产的连续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减少劳资摩擦。如果企业想充分发挥员
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劳动积极性, 就必须学会正确地与当地工会, 特别是企业内部工会
打交道。
学习与工会打交道,首先要知法、懂法,然后要严格守法、善于用法。平时要善于
倾听和发现, 处理问题以疏导为主, 切忌主观武断; 态度上要坦诚友善, 切忌简单粗暴;
处理上要公正无私,合理照顾员工福利,切忌偏听偏信、有失公允。
建议具备一定规模的中资企业积极考虑加入当地或本行业的雇主行会, 一方面可了
解业内工资待遇水平,以及处理工会问题的常规办法,吸取经验和教训,避免不必要的
损失和纷争;另一方面,在与本地或行业工会处理纠纷时,避免孤军奋战,利用集体的
力量,据理力争,积极有效维护本企业甚至本行业的合法权益,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建议投资规模较大、 当地雇员人数较多的中资企业应注重人力资源管理, 聘请有经
验的人力资源经理,通过专业人士的帮助,协调并理顺企业内部关系,形成合力,共促
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此外, 企业有义务定期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 特别是中国驻哥伦比亚大使馆经商处
报告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忌不报、谎报、漏报和“临时抱佛脚”,延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