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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哥伦比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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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1页 · 61,51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3

PDF第6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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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外国企业在哥伦比亚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6.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哥伦比亚尚未出台专门的土地法, 关于土地所有权、 买卖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散见于
宪法、民法典和城市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中。哥伦比亚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
除山川、河流、湖泊、森林等土地,公园、足球场等娱乐用地,政府建筑用地等公共设
施用地,以及地下资源为国家所有外,大部分土地为私人所有,私人可以自由买卖、租
赁和使用土地。当政府因道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公司、社
区、个人等私人所有的土地时,需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采取强
制征用土地,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并预先给予土地所有者相应的赔偿。
5.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哥伦比亚给予外资国民待遇, 对外资购买土地没有限制。 外资企业可通过签署买卖
合同,在哥伦比亚获得土地,并在相关管理部门登记。
土地管理机构主要有:住房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以及各市政府、城市规划局、
公共文书档案处等。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根据哥伦比亚法律, 在当地注册的外资公司参与证券交易活动时, 与本国公司享受
同等待遇。
此外, 根据1995年第400号决议, 以及以后相关法律法规, 外资公司可以在哥伦比亚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发行证券。
5.8 环境保护法规
5.8.1 环保管理部门
哥伦比亚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部,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关于可再
生资源,以及环境的再生、保存、规划、适用和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此外,地方
上也存在政府体系内的环境保护和监管部门, 并根据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部制定的基本政
策,具体负责本地区的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