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埃及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埃及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埃及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1页 · 71,17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3

PDF第53页文字

正文模式
44 │ 埃及(2025年版)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最高投资委员会】
2016年11月,塞西总统批准组建并直接领导“最高投资委员会”。2017年5月《投资法》第
68条对最高投资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和职责作出专门规定。2023年4月,最高投资委员会改组,塞
西总统任委员会主席。
【投资与外贸部】
2024年7月埃及新一届政府成立,新组建了投资和外贸部,原由内阁直属的投资与自由区管
理总局(GAFI)并入该部,主管投资事务。
【投资与自由区管理总局(GAFI)】
2019年12月埃及内阁改组,将GAFI从原投资与国际合作部剥离,作为内阁直属部门;2024
年7月纳入新组建的投资与外贸部。其职责包括:制定并实施引资政策,负责全国商业注册,审
批和管理内外资项目,向投资者提供服务,管理自由区等。总部设在开罗,在斋月十日城、伊
斯梅利亚、亚历山大、苏哈格和艾斯尤特等地设5个分局,在主要省份有10个办公室和9个代表
处,在全国有14个“一站式”投资者服务中心(ISC)。GAFI的投资服务网络平台提供项目查询、
政策信息等服务,2023年8月启用的新系统涵盖了建筑、环境、民防和其他投资相关许可。
【工业发展局(IDA)】
原隶属贸工部,2024年7月并入新组建的工业和交通部。主要负责规划工业发展战略、审批
工业许可、管理工业区、协调工业用地、提供项目服务等。2018年4月,埃及政府颁布法案,授
予IDA公共经济实体地位,可在埃及央行单独开设账户,直接接受中央审计部门监督,预算独立,
可自行与其他经济实体签署合作合同,可从国有资产中划拨土地或其他资产用于行政活动。
【苏伊士运河经济区管理局(SCZone)】
负责管理455平方公里的苏伊士运河经济区。根据《经济特区法》(2002年第83号),除外
交、司法、国防和内务外,经济区内原分属其他部门的职能均由管理局负责。中埃(泰达)苏
伊士经贸合作区由其管辖。
【财政部】
埃及税务和海关部门均隶属财政部,负责执行投资激励政策、征税、退税、商品和货物清
关等事项。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8年财政部成立了投资者保护部门,专责解决税务、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