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埃及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埃及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埃及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1页 · 71,17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3

PDF第83页文字

正文模式
74 │ 埃及(2025年版)
7.3 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法规
7.3.1 支持绿色经济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可再生能源法(2014年第203号法)】
规定,竞争性招标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局(NREA)负责,已建成的电站由其运营;
发电以电力公用事业和消费者保护监管局(ERA)确定的价格出售给埃及输电公司(EETC)。此
外,EETC也可进行BOO项目的竞争性招标,电厂业主按照与其商定的价格售电。在上网电价方面,
允许私营发电站通过购电协议(PPA)确定的期限和固定电价,向EETC或经许可的配电公司售电;
太阳能PPA有效期可持续20年,风能项目为25年。对于通过第三方接入方式进行的独立电力生产,
允许生产商与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签订合同并直接售电;EETC须允许此类合同签订和使电网可用,
并收取上网费。
【废物管理法(2020年第202号法)】
鼓励私营企业投资,并享受《投资法》规定的优惠待遇。
【关于可持续主权债务发行的框架文件】
埃及财政部于2022年1月发布,允许有关政府部门发行可持续发展债券等新型债务工具,包
括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蓝色债券”等。
【税收优惠】
埃及《投资法》将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列入专项激励措施范围。企
业可在7年内从应税净利润中按比例扣减投资成本,其中A类地区(包括苏伊士运河经济区、黄
金三角经济区、新首都地区、边境省份、吉萨省南部、上埃及、苏伊士运河东岸等急需开发区
域)的扣减比例为50%,其他地区为30%。企业还可享受地价优惠甚至免费,并由政府出资建设
有关基础设施。
【绿氢开发激励措施】
2023年12月,埃及议会批准了绿氢补贴法案。如果企业在一年半内投入运营、70%以上资金
来自境外、零部件本地采购比例不低于20%、本地员工比例不低于70%并提供技能培训,将享受
增值税和所得税等减免。其中,公司所得税减免33%至55%;原材料、厂房和机械设备的增值税,
以及房地产税、印花税和一些行政费用可予免征。如果海水淡化厂将一定比例的产量、绿色发
电站将95%以上发电量供应给绿氢工厂,这些工厂和电站也可享受这些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