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格鲁吉亚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格鲁吉亚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格鲁吉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4页 · 51,00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7

PDF第37页文字

正文模式
Bank等主要银行网点可办理人民币兑拉里业务。
新疆华凌集团收购的基础银行
4.2.2 外汇管理
根据格鲁吉亚外汇法律规定, 在格鲁吉亚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格商业银行开设外
汇账户,用于办理与外币有关的结算。外汇进出格鲁吉亚需符合《反洗钱法》等法律法
规,个人汇款相对宽松。外汇贷款本金(凭相关协议文件)汇出时无需缴纳任何税金,
利润汇出需凭企业缴纳利润税和其他应纳税的证明办理,企业利润税率为15%。
携带外汇现金入境无任何限制。携带现金数额超过等值3万拉里出境时需申报。
在格鲁吉亚工作的外国人, 其合法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出; 外国企业税后收入和撤资
也可相对自由转往国外。
4.2.3 银行和保险公司
格鲁吉亚中央银行是“格鲁吉亚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 of Georgia),主要负责本
国货币发行、制定货币政策、利率政策、外汇管理、对商业银行实行监管、与金融有关
的统计、分析和调控,并维护本国金融稳定。
根据格鲁吉亚国家银行数据, 截至2025年10月底, 格鲁吉亚境内共计17家商业银行,
其中13家外资控股银行。商业银行总资产达 699亿拉里。当地主要商业银行有: TBC银
行、格鲁吉亚银行和Cartu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