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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格鲁吉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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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吉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4页 · 51,00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5

PDF第4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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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私有化,具体由私有化司负责。
格鲁吉亚当地企业可以土地、 工厂或车间等不动产与外资企业合作进行入股, 不受
任何限制。
格鲁吉亚《私有化法》规定,国有资产占股份总额不超过25%的企业可采用直接开
价转让方式进行私有化。国有资产所占份额超过25%的企业需通过竞标、拍卖和租赁方
式进行私有化。2006年6月通过的格鲁吉亚 《国家投资促进法》 规定, 对直接出售国有资
产的决定由格总统做出。 格对机场、 港口和铁路等重点领域的企业私有化一般规定经营
年限(最长不超过49年)和投资发展规划,实行特许租赁经营。格鲁吉亚政府对重点企
业私有化时,先进行公开邀标,根据投资者的出价、支付方式、投资承诺和职工的社会
承 诺 进 行 评 审 后 决 定 。 格 鲁 吉 亚 经 济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部 通 过 私 有 化 司 网 页
(www.privatization.ge)公布国有企业私有化清单及私有化进展情况。允许外资并购当
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
格鲁吉亚证券法规定,外国公司可以通过股权并购方式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并购流程】以商业银行为例,具体并购流程主要为:
(1) 外资银行与当地银行协商草拟并公证并购协议 (包括合并银行名称、 财产转移
协议、 股份占比、 转移方具体介绍、 并购性质、 并购日期、 股东权利和董事会责任等) ;
(2)签署并公证并购意向书;
(3)向格鲁吉亚央行提交材料获得许可,其中包括并购资金来源、相关法律文书
(购方持股人介绍、财务报告等)。
5.2.4 安全审查的规定
格鲁吉亚法律不直接规定企业并购行为,企业资产、负债、知识产权等的转让都应
符合相应法律法规, 不同领域并购审查由不同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监督控制。 对于影响居
民健康及涉及国家利益或国家资源领域的, 以颁发许可证的形式加以控制。 许可证分为
经营许可和使用许可,除特殊规定,均为永久有效。使用许可主要针对资源开发,有关
资源开发问题,以及垄断方面的问题,可向格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咨询。
5.2.5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