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人和法人)在洪都拉斯投资均享有国民待遇,但前提是投资者须在经济发展部注册
登记后方可享受法律保护。洪都拉斯允许外商投资的方式包括代表处、分公司、子公
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可采取合资、合作、独资、并购、现汇投资、设备投资、技术
投资等模式开展业务。
【外资企业并购程序】外商并购当地企业的基本程序如下:并购双方或多方企业
代表需聘请专业律师,准备一份合同,确定并购条件、具体细节及执行方式;并购合
同需要提交各并购公司合伙人审议通过,并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按照各自企业章程规
定的比例取得大多数股东的支持;并购后形成的新企业承担并购前所有企业的权利和
义务。
洪都拉斯科技研发合作相关法规如下:
(1)行政程序法,法令(152-87);
(2)电子政务法条例-法令(086-2020);
(3)电子签名法,法令(149—2013年);
(4)电子签名条例,执行协议(41-2014);
(5)数字政府平台:https://gobiernodigital.gob.hn/。
中资企业目前尚无在当地开展并购遭遇阻碍的案例。
5.2.4 安全审查的规定
保护和促进竞争委员会(Comisió n de Defensa y Promoció n de la Competencia)是洪
都拉斯负责行业并购的监管机构,在外资并购审查和反垄断方面的主要依据是《保护
和促进竞争法》(第 357-2005号法令)。该法对外资进入洪都拉斯市场、参与市场竞
争和企业并购等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5.2.5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特许经营/公私合营(BOT/PPP)方式为:公共管理部门委托或联合公共、私有或
合伙单位对公共不动产进行设计、规划、融资、建设、维护、扩建和维修等活动,并
通过向使用者、服务受益人收取费用、公共管理部门补偿等方式回收成本,在经营期
满后将公共不动产移交回原公共管理部门。目前,洪都拉斯 BOT/PPP方式主要适用
于:公路、铁路、轻轨、码头、国际机场、市政及相关公共工程和配套公共服务。在
洪都拉斯开展BOT/PPP的外资企业主要来自西班牙、意大利、美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