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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洪都拉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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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拉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7页 · 51,01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9

PDF第5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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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采购的部门根据已获批的相关预算等准备招标计划,涉及公共工程则需
开展可研报告、规划、总预算、工期预估、资金来源、环境评估等前期工作;
(3)组织咨询论证;
(4)公开招标;
(5)预审供应商和承包商资格;
(6)媒体公告;
(7)审查委员会评估,发布通过预审名单;
(8)开展后续核查;
(9)设定投标条件;
(10)公示;
(11)供应商和承包商提交标书;
(12)组织公开听证;
(13)评标委员会评标;
(14)授权;
(15)签署正式合同。
如合同涉及减税、激励或特许经营等,需经议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6.2.4 许可手续
洪都拉斯政府对投标企业没有强制性许可要求,但标书中会对应标人提出资质要
求并进行预审(如资本金、是否在洪都拉斯注册、是否符合某种安全标准、施工经验
等等)。
6.3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6.3.1 申请专利
洪都拉斯经济发展部知识产权司工业专利登记处负责专利申请事项,具体规定详
见洪《工业产权法》,网址:
http://www.poderjudicial.gob.hn/CEDIJ/Leyes/Documents/LEY%20DE%20PROPIEDA
D%20INDUSTRIAL%20(ACTUALIZADA-07).pdf
6.3.2 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