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tsc.gob.hn/web/leyes/Ley%20de%20Promocion%20a%20la%20Generacion
%20de%20Energia%20Electrica%20con%20Recursos%20Renovables.pdf;
https://www.tsc.gob.hn/web/leyes/Ref_art_2_ley_promocion_energia_electrica_2013.pdf
2010年,洪都拉斯政府颁布《固定源产生的排放物控制法规》(原文网址:
https://www.tsc.gob.hn/web/leyes/Reglamento%20para%20el%20control%20de%20emisione
s%20generadas%20por%20fuentes%20fijas.pdf),规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
化合物等的排放标准。主要规定如下:
(1)进行污染物(包括固体以及液体废弃物、有毒气体以及大量排放的二氧化
碳)排放的企业,应当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备案;
(2)各行业在厂房、设备的设计、采购时,应当将降低污染物排放考虑进前期规
划;
(3)各行业应当自行采购碳排放处理设备,对排放的气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减
少相应的碳排放;
(4)各行业应当对碳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进行自觉且公正的监测,并及时向环保
局上报数据;
(5)对于各行业产生大量污染的固定排放源,企业应当在进行排放前进行污染物
处理,相应的费用由企业自身承担;
(6)对于各行业产生大量污染,从而造成的环境破坏,企业应当承担所有修复环
境所产生的费用;
(7)所有企业及个人的污染物排放,均应当遵守固定排放源技术准则中的规定;
(8)对于违反固定排放源技术准则规定的企业或个人,政府有权对其处以 5000至
100万伦皮拉的罚款。
5.5 企业税收
5.5.1 税收体系和制度
洪都拉斯采取属地税制,主管税务咨询和申报的部门为财政部下属税收司,财政
部还负责办理申请税号、免税等业务。主要税收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销售
税等。
个人所得税报税时间为次月前 10天,个人需准备报税单,通过网络上传信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