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确认表,再去银行付款;企业所得税报税时间为每年 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
日,次年4月30日还需汇算清缴,流程同上;销售税直接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
5.5.2 主要税赋和税率
【公司所得税】采取属地税制,除保税区等特殊制度外,税率统一为 25%。在国
外产生并汇回洪都拉斯的利润不征收所得税,只有在国内产生的利润才需纳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每半月发一次工资计算,由公司代缴。
表5-3 洪都拉斯个人所得税税率
年净收入金额(伦皮拉) 所得税税率
0-110000 免税
110000-200000 15%
200000-500000 20%
500000以上 25%
资料来源:洪都拉斯财政部
【销售税】主要征收对象有:商品、服务的消费者及货物进口商。除新车、烟
酒、有线电视和移动通信的税率为15%外,其他商品税率均为12%。
【团结贡献税】年盈利100万伦皮拉以上还需缴纳团结贡献税,税率为5%左右。
【净资产税】年净资产超过300万伦皮拉时需缴纳净资产税,税率为1%。
【其他税种】企业还需缴纳的其他税种包括:印花税, 0.25-5美元不等;资本利得
税,即按出售有价证券或资产所得缴纳10%,但企业股息收入无须纳税。
5.6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6.1 经济特区法规
1976年7月19日,洪都拉斯政府颁布《保税区法》(Ley de Zona Libre)(第356-
1976号法令, https://www.aduanas.gob.hn/wp-content/uploads/2020/04/Decreto-No.356-
1976-Ley-Constitutiva-Zona-Libre-Puerto-Cortes.pdf)并在科尔特斯港首次设立保税区,
规定在区内从事加工、制造、生产、改造、维修、出口服务等行业的外资企业,可以
享受免除生产所需资本货物进出口关税、企业所得税、市政税等优惠措施。此后,洪
都拉斯政府又于1984-1987年间陆续出台了《临时进口法》(Ley de Importació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