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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洪都拉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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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拉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7页 · 51,01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5

PDF第55页文字

正文模式
【工业产权侵权处罚】对未经工业产权(商标、发明专利、图案、型号设计等)
持有者或其代表授权或许可,擅自仿冒、盗用、生产、销售、存储、出口受保护的商
标、发明专利、图案、型号设计者,并对真正合法权利持有者造成损害的,视情节严
重程度处以10-200倍最低工资等额罚款。
【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侵权处罚】对未经作者、权利持有者或其代表许可,侵犯其
著作权、版权和相关权利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200倍最低工资等额罚款。
5.14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外资企业在洪都拉斯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有:
(1)若本国已与洪都拉斯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如中美洲 -美国及多米尼加共
和国自贸协定,CAFTA-DR),可按协定条款解决;
(2)依照商务合同约定诉诸第三方仲裁或选择国际仲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
心,CIADI)和异地仲裁机制,但耗时长、耗资巨大;
(3)提请洪都拉斯本国法院予以解决,但受理程序复杂,往往耗时多年才能做出
判决。洪都拉斯于 2000年通过《协议和仲裁法》( Ley de Conciliació n y Arbitraje,第
161-2000号法令):
https://www.tsc.gob.hn/web/leyes/Ley_de_conciliaci%C3%B3n_arbitraje.pdf)
鼓励企业直接通过寻求洪都拉斯公立民事调解和仲裁机构(如:洪都拉斯特古西
加尔巴工商会、圣佩德罗苏拉工商会下设仲裁中心)解决纠纷,耗时相对较短。
按照双方商务合同约定不同,解决纠纷一般适用国际商法、洪都拉斯法律或第三
方法律。请参考:
https://publications.iadb.org/publications/english/document/Honduras_A_Territorial_App
roach_to_Development_en_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