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欧盟 IPCC 指令(EC/2008/1 指令)的方法来确定。
5.5 企业税收
5.5.1 税收体系和制度
【税收制度】
以色列实行属地税法和属人税法相结合的征税制度。其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与多数西方
国家相似,但20世纪80年代的高通胀迫使以色列采取了广泛的联系制度,计算各项税务时通
常要与消费者物价指数联系,有时也采取与外汇联系或以外币结算形式。
【主要税种】
以色列的主要 税种包括收入和利润税、工资税、财产税、国内产品和服务税、进口税、
国家保险税等。另外 ,各地方、各行业还有一些各自的征税和交费。每种税都有特例情况可
予以减免。
【税务管理机构】
以色列税务管理机构主要分为4类:
(1)中央政府部门。财政部所得税与财产税司负责征收各种所得税与财产税;海关与增
值税司负责征收与进口、国内制造和增值相关的间接税。另外,交通部、司法部、内政部等
分别负责征收有关费用、罚款等。
(2)国家保险协会。负责征收国家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3)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征收本地区的市政税、地产增值税等。
(4)其他机构。国家广播局、港口铁路局等其他部门负责征收本行业的有关费用。
5.5.2 主要税赋和税率
【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2024年,以色列企业所得税率仍为 23%,个人所得税率实行 10%-48%的累进税率。所有
在以色列注册的公司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通过主动所得(劳工、贸易、职业等)或被
动所得(股息、租金、利息等)渠道从以色列获取的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雇主代
扣代缴。
【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4年,以色列的增值税率 上调为18%,征税范围包括在其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