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以色列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以色列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以色列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4页 · 54,37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6

PDF第66页文字

表格布局模式
变更等后续管理服务。企业应结合实际经营范围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并做好商标续展与权属

维护工作,以确保品牌在以色列市场的合法权益。

6.4 企业在以色列报税的相关手续


  以色列的纳税申报以网络申报方式为主。纳税年度的截止日是              12月31日,一般情况下,

年度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是次年       4月 30日。以复合记账方式申报或网上申报的截止日期是           5

月31日。在年度申报中,以色列企业要向税务局提交经注册税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经

董事审核的包含纳税调整信息的税务报告等资料。

  除基本的年度报告外,有雇员的企业还应向税务局提交月度报告,申报其雇员的薪资所

得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以及向供应商付款和税款扣缴情况。

  税务局网址:https://www.gov.il/he/departments/israel_tax_authority/govil-landing-page

6.5 工作准证办理

  在以色列办理工作签证的主管部门是隶属于内政部的            PIBA(人口移民和边境控制局),

负责审批外国人的工作许可和       B-1签证。根据管理规定,外国员工必须事先获得工作许可和

签证,雇主需确保员工持有有效签证,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申请程序包括:首先由雇主向

PIBA提交申请,证明员工为领域专家且薪资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两倍,并确认本地无合适人选;

获批后员工需准备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等材料,在领事馆获得               30天单次入境签证;入

境后需在线申请    1年期工作签证和多次入境许可。所需材料包括专家资格证明、薪资证明、

本地招聘证明以及个人身份文件等。整个流程强调雇主责任和员工资质审核。


6.6 能够给中资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

  (1)中国驻以色列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地址:94, Namir Road, Tel Aviv, 62337508, Israel
  电话:00972-3-5465922
  传真:00972-3-5465926
  电邮:il@mofcom.gov.cn
  网址:il.mofcom.gov.cn
  (2)以色列中资企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