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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意大利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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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3页 · 66,15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5

PDF第5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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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方和被并购方) 若超过4.68亿欧元或被并购方意大利总营业额超过4700万欧元的并购需提
前进行备案。 该法还规定,如意大利企业在别国遭受歧视性对待, 意大利政府有权阻止该国企
业的并购计划。另外,并购意大利上市公司股权超过2%,须向意大利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
【外商投资建设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或工业园区的规定】
意大利先后通过2017年第91号法令和2023年9月19日第124号法令在南部8个大区统一建
立“意大利南方单一经济特区” , 外国投资者可在经济特区内落地设厂、 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
项目,享受行政、税务及海关优惠。
【外国投资者以二手设备出资开展投资合作的规定】
意大利法律规定公司可接受实物、 知识产权等非现金出资,因此外国投资者可以以二手设
备出资开展投资,若投资涉及战略性行业, 则须按 “黄金权力” 法案报告审批, 且受欧盟外国
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约束。
【科技研发合作的规定】
意大利未对外资企业与意大利大学、 科研机构合作设限, 但对于外资收购意科技企业则较
为敏感。2020年意大利出台规定, 非自主研发或受外国企业委托的研发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近三年中资企业在意开展并购遭遇阻碍的案例】
2024年10月, 意大利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 否决了意大利魔鬼鱼航空 (Manta Aircraft)
与中国沈阳航空组建合资企业的计划。
5.2.6 安全审查的规定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
在外资并购国防、 电信、 交通、 能源和其他涉及公共利益以及战略性行业、 企业和资产时,
意大利政府可行使 “黄金权力” , 对相关投资和并购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拥有最终否决权, 包括
对外国投资者大量持股和并购的否决权、战略性资产使用和处置权、公司高管任免权以及重
大商业协议否决权。
2019年3月,意大利修改“黄金权力”法案,将5G领域资产纳入战略资产范畴。2020年新
冠疫情期间, 意大利政府通过紧急法令, 将能源、 原材料和食品等关键物品供应、 医疗、 保险
和个人数据处理等敏感信息领域纳入 “黄金权力” 法案适用范围, “黄金权力” 不断泛化。2024
年,意大利政府收到835份申报,同比上涨15%,其中有2项申报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