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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意大利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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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3页 · 66,15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7

PDF第6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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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开放一定金额门槛(624.2万欧元)以上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中国大陆尚不

是《政府采购协定》缔约方(中国台北和中国香港已加入)。

  意大利2006年4月12日第163号立法法令《公共合同法》第121—125条适用于不承担开放义

务的公共工程采购,主要管辖法律为2001年8月20日颁布的第384号法律。2023年7月1日,意

2023年3月31日第 36/2023号法令新《公共合同法》生效,规定超过538.2万欧元的公共工程合

同须遵守欧盟公共采购规则,如具有跨境利益的         合同 ,虽低于 上述金额门槛,但    仍须 以竞争 透

明的方式 采购 。

  欧盟《关于协调公共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程序的指令》(            2004/18/EC)未禁止自然人承

揽公共工程项目,但对投标人的专业资质、从业经验、技术团队、资金实力等有较严格的规定。

2023年意大利新《公共合同法》允许个人专业人士参加公共工程项目有关采购程序。

  根据意大利政府    2024年3月2日第19/2024号法令,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意大利临时或移

动建筑工地经营的外国公司     及自然人  都必须持有由   意国 家劳动 监察局(  INL)颁发的“积分许

可证”(  Patente a crediti)。


5.10.2 禁止领域


  意大利禁止外国公司承揽军工、国防等行业的工程项目,对能源、电力等行业有较为严格

的准入制度。


5.10.3 招标方式


  意大利中央各公共管理机构货物和服务采购事宜均由Consip公司负责(不包括军火和秘密

采购),地方政府的政府采购既可通过Consip公司实施,也可通过地方采购机构自主实施,但

其采购条件必须达到或优于Consip公司就同类产品制订的框架合同标准。

  意大利基础设施与可持续交通部负责公共工程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及具体项目实施。

  根据1994年2月11日第109/1994号法规定,意大利成立公共工程、服务和货物采购合同监

督局(AVCP),负责监督中央及各地方公共采购法律和合同实施情况,有权对违反合同和相

关法律的行为作出处罚。根据2014年6月24日第90号法令,作为公共行政改革的一部分,AVCP

被废除,其职能归属于当前的国家反腐败局(ANAC)。2023年意大利新《公共合同法》亦明

确了ANAC对公共合同的监督、管控和惩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