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授权时将考虑双边市场准入的对等条件。一旦获准开业,非欧盟国家的银行在意大利的
分行在营运监管和税务政策上享有与意大利商业银行同等的待遇,只是在中长期信贷的发放
比例上需遵守另外的规定。 对非欧盟国家银行分行的监管指标是按照分行自有营运资金计算,
而本地银行和欧盟国家银行按照其母行的监管资本计算(对于 18个月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对
本地银行的限制是要求低于客户存款的 30%,而对非欧盟银行分行的要求是低于客户贷款和
同业资产的30%)。
如果外资要并购意大利现有银行, 则将受欧洲央行 (ECB) 和意大利央行的双重管辖。无
论是本国还是外国的非银行公司不得购买超过15%的意大利银行股份。
(2)保险业。在意大利设立人身和财产保险机构或公司必须得到意大利政府主管部门的
许可; 意大利政府的批准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意大利保险类公司在国外所受的对等待遇;
欲在意大利开设保险公司的外资企业必须具有从事保险业经营 10年以上经验;必须在意大利
当地指定总代理人。
如果外资要并购意大利现有保险公司,则将受意大利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IVASS管辖。
【文化领域投资合作规定】
(1) 广播电视及视听媒体。 《意大利广播与视听媒体综合法令》 (2005年7月31日, 编号
177)对该领域投资行为设定了限制性条件,其中意大利通信保障管理局( AGCOM)作为主
管部门, 负责相关市场的监管活动, 并依据2002/21/CE号指令所设定的条件, 对从业人员资质
进行审核。外国投资者在审核中享受国民待遇。
(2) 教育领域。 根据中意两国签署的 《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学位的协议》 (意大利54/2016
号法律正式批准),两国相互承认对方的高等教育机构。
5.2.5 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商在意大利可投资设立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以及进行并购。
【外资并购】
并购活动如涉及欧盟区域内市场竞争, 需遵守欧盟竞争政策; 如仅涉及意大利境内市场,
需要遵守意大利竞争法有关规定。 意大利竞争和市场管理局 (AGCM) 负责对后者的审查和批
准。
意大利 《竞争和公平交易法》 (2013年修订版) 规定,在意大利并购的营业额总额 (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