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东帝汶(2025年版)
【政府】政府是国家行政机构,总理是政府首脑,由议会中拥有最多席位的政党或
政党联盟提名,总统任命,任期5年。现任总理为夏纳纳,于2023年7月就任,为东帝汶
恢复独立后的第八任总理。2023年7月1日,东帝汶政府举行就职典礼,46名新阁员宣誓
就职。
【宪法】2002年3月22日, 东帝汶制宪议会通过并颁布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 ,
规定东帝汶是享有主权、独立、统一的民主法治国家,总统、国民议会、政府和法院是
国家权力机构。
【国务委员会】 国务委员会是总统的政治咨询机构, 由总统主持, 成员包括前总统、
国民议会议长、 总理、 议会按比例代表原则选出和总统委任的公民各5人。 其权限为: 就
解散国民议会和政府、宣布战争与媾和以及《宪法》规定的其他事务发表意见。国务委
员会会议不公开,委员会组成和运作由法律规定。
【议会】称国民议会,实行一院制。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制定法律、监督政府和政治
决策权,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共有65个议席,每届任期5年。2023年5月21日举行新一
届议会选举,其中由大会党31席、革阵党19席、民主党6席、繁荣党5席、人解党4席。
2023年6月22日, 东帝汶第六届国民议会宣誓就职, 来自大会党的玛丽亚· 费尔南德· 黎
以45票赞成、0票反对、19票弃权、1票空白当选新议长。
【司法机构】法院由最高法院、地方法院、行政、税务和审计高等法院和初审行政
法院、军事法院组成。最高法院院长由总统任命,任期 4年。东帝汶迄今未成立最高法
院, 最高上诉法院作为终审法院行使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职能。 现任最高上诉法院院长
为阿方索·卡莫纳(Afonso Carmona)。
总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总检察长由总统任命, 任期4年, 对总统负责, 每年向国
民议会报告工作。现任总检察长纳尔逊·德卡瓦略(Nelson de Carvalho)。
东帝汶采用大陆法系,《宪法》为最高法律。在对适用立法的解释中,以及在解决
法律冲突的问题时,只要下列法规和立法不违反《宪法》规定,则采用以下等级顺序制
度:
(1)议会、政府或2002年5月19日以前设立的其他机构通过的法规;
(2)东帝汶过渡当局(联合国设立的过渡行政当局)制定的法规;
(3)在法律制度出现空白时适用的印度尼西亚立法。
1.4.2 主要党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