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东帝汶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东帝汶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东帝汶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3页 · 56,79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8

PDF第78页文字

正文模式
68 东帝汶(2025年版)

9. 中资企业/人员在东帝汶如何寻求帮助
9.1 寻求法律保护
由于东帝汶法律不健全, 执法能力和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加之普遍存在语言
障碍, 中国中小企业到东帝汶开拓市场普遍存在依法维权的困难。 随着东帝汶社会和政
治的稳定,政府逐步完善法律法规,设置相关部门,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
矛盾。
中资企业在东寻求法律帮助主要是通过聘用专业律师团队。 律所资源可通过协会推
荐、拜访了解、方案比选等,最终确定。建议中国投资者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可登
录 东 帝 汶 政 府 网 站 (timor-leste.gov.tl ) 和 东 帝 汶 司 法 部 的 网 站 (www.mj.gov.tl 和
www.jornal.gov.tl)。
9.2 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东帝汶政府鼓励外商投资, 并制定政策以保护投资人利益, 在合法投资合作的前提
下, 东帝汶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保护外来投资。 东帝汶负责外国投资事务的部门主要是东
经济事务统筹部和 贸易与工业部。 东经济事务统筹 部下属东帝汶贸易投资促进局
(TradeInvest EP) 是吸引外来投资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具体执行部门, 中资企业在东帝汶
寻求投资合作的相关政府机构帮助,一般通过该部门。
9.3 寻求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中国公民在东帝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约束。 中国公民在当
地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与中国驻东帝汶大使馆领事部联系,电话: 00670-
3325169。
中资企业应按规定到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 日常情况下, 应保持与使馆经商处的联
系,电话:00670-3322016。
9.4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资企业在东帝汶开展投资合作, 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 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
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的预案,遇到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