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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东帝汶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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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3页 · 56,79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7

PDF第5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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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东帝汶(2025年版)

保持良好卫生环境,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居住地附近积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蚊蝇叮
咬,确保自身健康。如感不适,请及时就医。
5.8 外国企业在东帝汶获得土地的规定
5.8.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东帝汶的土地法对不动产的产权和租赁做出了规定, 仅东帝汶国民和企业对不动产
拥有产权。由于历史原因以外国公民个人名义登记的不动产,将重新归东政府所有,但
可以通过与东政府签署租赁合同的方式继续使用。 外国企业只能拥有不动产除产权以外
的其他表面权利。
由于东帝汶经历葡萄牙殖民地时期、 印度尼西亚占领期和后独立时期, 同一土地经
常存在交叉产权主张。2012年,议会通过了一揽子土地法案,但遭到时任总统否决,新
的法案仍未出台, 因而, 土地产权纠纷不断。2017年, 东帝汶颁布 《产权定义特别机制》
(Law No. 13/2017)(俗称《土地法》),旨在阐明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现状,并定义了
非正式财产权,承认社区所有权。
5.8.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东帝汶的土地为私有制,且不可卖给外国人,因此,只能从当地人手里租用土地和
房屋。外国企业对土地最长可租用50年。
5.9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东帝汶暂无证券市场。
5.10 环境保护法规
5.10.1 环保管理部门
东帝汶重视环保问题, 国会也经常以环保为名, 对一些受关注的项目提出质疑和辩
论。东帝汶负责环保的部门是旅游与环境部(Ministry of Tourism and Environment)。
5.10.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东帝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 2011年2月颁布的《环境许可法》 (Decree Law
No.5/2011)和2012年7月颁布的《环境基本法》(Decree Law No.2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