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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东帝汶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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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3页 · 56,79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6

PDF第6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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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东帝汶(2025年版)

(5)离开东帝汶的机票,或证明其足以负担离开东帝汶的费用;
(6)说明来东帝汶的目的;
(7)申请以志愿服务为目的的临时停留签证时,应出示短期志愿服务协议的复印
件;
(8)申请以学习为目的的临时停留签证时,应出示有关教育机构的证明;
(9)居留签证持有者的家属申请临时停留签证时,须提供经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复印件;
(10)申请工作签证时,须提供认证过的聘用合同或服务合同、实习合同或长期志
愿服务协议的复印件;
(11)申请以专业技能工作、商务为目的的临时停留签证时,应提供有关专业技能
资格证明;
(12)申请II类商务签证时,应提供在东帝汶的企业注册证明、东帝汶法律授权的
企业经营许可、企业资产债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该注册企业的关系;
(13)申请以学习、专业技能工作、家人团聚为目的的临时停留签证、工作签证、
II类商务签证以及长期居留签证时,须提供身体与精神健康证明;
(14)申请临时停留签证、工作签证、II类商务签证以及居留签证时,应提供无犯
罪记录证明原件;
(15) 负责审查签证的单位有权要求申请人出具其他适当的材料, 以核实申请中所
述目的的可信性,但有关要求不得无理,不得侵犯申请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保障;
(16)16岁以下的申请人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
签证持有人应在签证颁发后的30天内入境。 以下情况可申请签证延期: (1) 申请人
必须在签证到期前15天向移民部门提交延期申请; (2) 申请学生临时停留签证须提交学
业成绩证明。 (3) 商务签证的延期取决于持证外国人的关联公司履行企业、 劳动、 税收
等方面义务的情况。 (4)除规定外的签证延期情况, 如签证持有人病重, 急需医疗或人
道主义援助、或者因客观交通问题无法离境的,可以延期。但因本人问题造成无交通工
具离境的,不得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