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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东帝汶(2025年版) 建议企业在东帝汶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 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 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 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 也可使用中国 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 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 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 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 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 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 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 或相关协商、仲裁、法律等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 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此外,东帝汶与邻国之间的陆地、海洋边界划分尚未完成谈判,中资企业应避免在 有争议的陆地、海洋边界地区开展相关经贸活动,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