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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也门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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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112页 · 67,08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7

PDF第10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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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走访、看望当事单位和当事人;
③拍摄现场照片或摄像,留下现场影像和其他证明资料。
(6)向国内主管部门报告
中国使领馆经商机构牵头会同当事单位在 48小时内向国内主管部门
和地方主管部门专题报告:
①突发事件经过;
②对事件性质和原因的初步分析;
③人员和财产损失基本情况。
出现重大人员绑架、失踪和伤亡的,应以中国使馆或总领馆名义向国
务院有关部门报告。
当事中资企业机构对于事件上报的时间、方式等有特殊规定,可同时
另行执行本单位内部规定。
(7)组织应急后援服务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由中国使领馆经商机构牵头在中资
企业机构范围内抽调人员、车辆组织应急后援服务组,为突发事件的后续
处理提供后勤保障和服务。后续服务组由以下人员组成,具体人数视情况
决定:
①阿语翻译;
②医护人员;
③专业司机;
④外勤人员。
抽调人员、车辆所需费用暂由被抽调单位垫付,待突发事件转入善后
处理阶段后,在中国使领馆经商机构协调下统一解决。
(8)对外交涉和平息事态
在完成现场调查并初步取证后,中国使领馆经商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
正式约见也方主管部门进行交涉,通报调查情况,要求也方立即采取措施
平息事态、追究责任人并挽回中方损失。
涉及重大人员绑架、失踪和伤亡的,大使将正式约见也方政府主要负
责人进行交涉。
(9)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在完成现场调查取证后,中国使领馆经商机构应当根据以下几方面的
原则督促当事单位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善后处理方案:
①维护中、也双边经贸合作的大局;
②切实维护中方人员和财产安全;
③最大限度减少中方人员、财产损失;
④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善后处理方案报国内主管部门批准后, 由中国使领馆经商机构督促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