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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也门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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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112页 · 67,08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5

PDF第7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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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发展所采取的措施之一,适用于也门国有和私有的土地和房产。
3.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符合法案规定的条件的外国个人和机构, 都可以申请购买也门境内的
土地或房地产。主要内容为:
(1)任何外国法人、自然人均可在也门获得土地和不动产,包括大
城市和二线城市土地作为投资项目,如:住宅、旅游等,但未涉及农业项
目。
(2)不可拥有古迹、边境地区及军事区域等重要地区。
(3)拥有土地和不动产的目的只限于居住或办公场所。
(4) 不可无偿获得国有土地, 除非为了公共利益并且获得总统批准。
(5)如果是投资项目,可在亚丁自由区、荷台达工业区等区域获得
一定年限的土地免费使用权。
3.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有何规定?
证券交易在也门处于空白状态, 也门尚未出台任何与证券投资交易相
关的规定。
目前, 也门财政部正积极为建立证券市场做准备工作, 开展调查研究,
同加拿大、美国和迪拜等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对话。美国、约旦等国政
府已明确表示将在经济和技术上支持也门,助其早日建立证券交易所。
3.8 对环境保护有何法律规定?
3.8.1 环保管理部门
也门负责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是隶属于也门水利环境部的环境保护
总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环境保护的国民政策及各项具体规定的起
草;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协调与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的关系。
环境保护总局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0967-1-418285
网址:www.epayemen.com
3.8.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2000年,也门政府在原《环境保护法》(1995年第26号法案)的基
础上颁布了第148号总理令, 出台了环保法的执行条例, 适用至今, 新 《环
境保护法》(草案)仍在酝酿和讨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