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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阿尔巴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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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7页 · 54,59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7

PDF第5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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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企业税收

5.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阿尔巴尼亚的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两类。其中,中央税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

来源之一;地方税主要涉及餐厅、广告、清洁和流动小商业。中央税又可分为直接税、

间接税两种。

  一般规定按月度和年度定期申报纳税。纳税日期一般为每月20日,缴纳固定额度利

润税的小企业,需在6月份前缴纳当年利润税全额。

5.3.2 主要税赋和税率

  【企业所得税(利润税)】在阿尔巴尼亚注册的企业,无论本国或外国企业,均需

缴纳此税,采用累进税制。年营业额在0-500万列克的企业,免征所得税;年营业额在500-

1400万列克之间的企业,按5%的税率缴纳;年营业额在1400万列克以上的企业,按15%

的税率缴纳。从事汽车、软件开发、农业合作和农业旅游的企业最高只征收5%的所得税。

著名酒店免交所得税。2025年,阿财政部部长马拉伊表示在阿尔巴尼亚运营的约90%的

企业将继续享受零税收,直至2029年。

                 表5─1  阿尔巴尼亚的主要税种

            主要税收类型                      税率

 企业所得税(利润税)                     0%、5%或15%

 个人所得税                          0%、13%或23%

 增值税                            20%

 资料来源:阿尔巴尼亚税务总局

  【增值税(VAT)】增值税的对象是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及进口商品。年营业

额超过200万列克(或部长会议规定的其他金额)的自然人和法人均须在税务局进行增

值税注册。所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法人和自然人均须进行增值税登记,包括个人、中央

和地方政府,也包括社会和政治团体、国际组织、外交使团等,只要从事进出口业务,

不论营业额大小,在报关时,均须向海关提交增值税号(NIPT)。酒店服务或农业旅游

领域餐饮服务、提供   9座以上电动迷你公交车等增值税税率6%,出口或为出口提供的服

务、医疗服务和药品、5000万列克以上农业机械投资合同、农业机械使用、保险和金融

服务免除增值税。其他经济活动     增值税税率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