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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阿尔巴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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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7页 · 54,59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4

PDF第8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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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具体内容请

参见《中国外交部领事保护与协助指南》

(http://cs.mfa.gov.cn/zggmzhw/lsbh/lbsc_660514/202311/P020231114392262052796.pdf)。

   ( 2)报到登记。中国企业在进入阿尔巴尼亚市场前,应按规定征求中国驻阿尔巴尼

亚大使馆经商处的意见;投资注册之后,及时到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日常情况下,保

持与经商处的经常联系。

   ( 3)服从领导。遇到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应及时向公司总部和使馆报告;在处理

相关事宜时,要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

   地址:地拉那斯坎德培大街          57号( No.57 Skenderbej Road, Tirana, Albania)

   电话:  00355-4-2232385

   传真:  00355-4-2233159

   电邮:  chinaemb_al@mfa.gov.cn

   网址  :al.china-embassorgy./chn/

   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经商处

   地址:地拉那斯坎德培大街          57号( No.57 Skenderbej Road, Tirana, Albania)

   电话:  00355-4-2253505、2232077

   传真:  00355-4-2232077

   邮箱:  al@mofcomg.ov.cn

   网址:  al.mofcom.gov.cn

9.4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 1)建立应急预案。中国企业到阿尔巴尼亚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

注意生产、财产和人身安全,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

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

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给员工缴纳保险等。

   ( 2)采取应急措施。遇到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

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并立即

报告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和企业在国内的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