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具体内容请
参见《中国外交部领事保护与协助指南》
(http://cs.mfa.gov.cn/zggmzhw/lsbh/lbsc_660514/202311/P020231114392262052796.pdf)。
( 2)报到登记。中国企业在进入阿尔巴尼亚市场前,应按规定征求中国驻阿尔巴尼
亚大使馆经商处的意见;投资注册之后,及时到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日常情况下,保
持与经商处的经常联系。
( 3)服从领导。遇到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应及时向公司总部和使馆报告;在处理
相关事宜时,要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
地址:地拉那斯坎德培大街 57号( No.57 Skenderbej Road, Tirana, Albania)
电话: 00355-4-2232385
传真: 00355-4-2233159
电邮: chinaemb_al@mfa.gov.cn
网址 :al.china-embassorgy./chn/
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经商处
地址:地拉那斯坎德培大街 57号( No.57 Skenderbej Road, Tirana, Albania)
电话: 00355-4-2253505、2232077
传真: 00355-4-2232077
邮箱: al@mofcomg.ov.cn
网址: al.mofcom.gov.cn
9.4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 1)建立应急预案。中国企业到阿尔巴尼亚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
注意生产、财产和人身安全,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
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
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给员工缴纳保险等。
( 2)采取应急措施。遇到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
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并立即
报告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和企业在国内的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