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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阿尔巴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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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7页 · 54,59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1

PDF第7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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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按月度和年度定期申报纳税。 纳税日期一般为每月20日, 缴纳固定额度利
润税的小企业,需在6月份前缴纳当年利润税全额。
6.4.2 报税渠道
自申自报。 目前地拉那的纳税大户和在“地拉那税务办”注册的纳税大户可通过网络
缴纳部分税赋,在较大城市的纳税者可通过网络下载纳税表格。
6.4.3 报税手续
企业在阿尔巴尼亚报税的手续是, 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自聘会计制作企业资产
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根据企业实际收入和开支情况填写税务部
门统一格式的税务申报表,报送所在地税务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企业按核准数缴纳
税款。
6.4.4 报税资料
企业在阿尔巴尼亚报税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
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表。
参考网站:https://www.tatime.gov.al/eng/c/6/legislation
6.5 工作准证办理
6.5.1 主管部门
阿尔巴尼亚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的部门是卫生和社会保障部。
6.5.2 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在阿尔巴尼亚工作3个月以内无需获得卫生和社会保障部的许可。 超过3个月
必须获得当地劳动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并办理工作签证。
6.5.3 申请程序
工作许可既可由本人直接申请,也可由雇主申请。
6.5.4 提供资料
【申请工作居留许可所需文件】 因投资而需要在阿尔巴尼亚居留的, 需向阿尔巴尼
亚卫生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工作居留申请。通常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