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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阿尔巴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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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7页 · 54,59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0

PDF第7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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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的形状或形式;
(5) 违反公众利益的标志, 例如: 国家名称、 缩写、 徽章, 官方控制标印、 国际组
织的缩写或徽章、宗教标志,知名人士的姓氏、肖像以及签名,除非前述人物已经辞世
超过50年或申请人得到该人或其继承人的许可;
(6)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标准的标志。
【申请人资格】 商标的最先使用人有权注册该商标。 外国公民也可以在阿尔巴尼亚
申请商标注册,条件是阿尔巴尼亚必须也是申请人本国签订的国际条约或公约的成员
国,或申请人本国与阿尔巴尼亚签订了互惠条约。非《巴黎公约》成员国国家的自然人
或法人, 且在阿尔巴尼亚没有住所或工业及商业实体的, 与成员国的自然人和法人享受
同等的对待,在新的商标法中,不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已在原属国注册。以以色列、南
非、苏维埃和美国实体为名义的商标,不予注册。
【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在阿尔巴尼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必须提交委托书和10份商
标图样(印刷体字标记除外)。
经审查后, 如果申请未被批准, 申请人可以在接到通知的3个月内, 向专利和商标上
诉评审会提交复审申请书,并由专利和商标上诉评审会作出终局裁定。
如果经审查后,商标获准注册,该商标将在官方公告上给予公告。
【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阿尔巴尼亚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 自获得申请之日起
计算,商标注册10年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续展后的有效期也是10年。
续展时须提交经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 阿尔巴尼亚注册的原始注册证和10张商标图
样。
【商标的使用和转让】如果没有合理的原因,商标如连续 3年没有在指定商品或服
务上使用,将失去该商标的专用权。新的商标法规定,商标在广告或商业信函中的使用
被视为是有效使用。
商标的转让手续可以随与之相关的营业资产转让一并办理, 也可以单独转让。 转让
时必须提交1份经公证的转让书复印件或转让书摘要、委托书、阿尔巴尼亚原始商标注
册证、10份商标图样(如果商标是普通字母商标的除外)。
6.4 企业在阿尔巴尼亚报税的相关手续
6.4.1 报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