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9.1 许可制度
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主要取决于工程发包人。 凡邀请国内外公司参加投标的项目,
对外国投标者与本国投标者一视同仁。
5.9.2 禁止领域
阿尔巴尼亚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没有特别的禁止领域。
5.9.3 招标方式
既有公开招标,也有邀请投标。具体要求每次各不相同,投标公司需要直接向阿尔
巴尼亚招标主管部门咨询。
5.10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0.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阿尔巴尼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主要有: 1999年5月制订的《集成电路设计保
护法》 (第8488号) 、2005年4月颁布的 《版权法》 (第9380号) 和2008年7月制订的 《工
业产权法》(第9947号)。
5.10.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版权法》(第9380号)规定:对违反版权法的行为,除没收、销毁有关用于违法
目的的设备、工具和侵权产品外,可视情况处以1万至100万列克不等的罚款,严重的可
被追究刑事责任。
《工业产权法》(第9947号)规定:对涉嫌侵犯专利、商标的产品,阿尔巴尼亚法
院有权采取制止侵权、禁止侵权产品流通、监控产品等措施,对已确证侵权且造成损失
的,应被侵权者要求,法院可采取冻结侵权方动 产和不动产(包括银行帐号)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