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每公顷700-5600列克的税收。
表5─3 阿尔巴尼亚房屋税
(单位:列克/平方米/年)
房屋类型 一类市 二类市 三类市
住房:1993 年前建 15 10 5
1993 年及之后建 30 12 6
其他建筑:商业和服务用途 400 300 100
其他 50 30 20
资料来源:阿尔巴尼亚税务总局
注:一类市:地拉那、都拉斯;二类市:法罗拉、费里、萨兰达、波格拉德茨、科尔察、爱尔巴桑、
贝拉特、卢什涅、吉诺卡斯特、斯库台、卡瓦亚、莱日;三类市:其他城市。
5.4 特殊经济区域法规
5.4.1 经济特区法规
【法律依据】主要法律依据有:
(1)阿尔巴尼亚议会2007年7月19日批准并发布的9789号文件:“有关经济开发区的
建立和功能”;
(2)阿尔巴尼亚经贸能源部2007年10月10日批准并发布的860号文件:“有关经济开
发区的建立和功能法规的批准”;
(3)阿尔巴尼亚议会2006年12月18日批准并发布的9663号文件:“有关特许经营法”。
为鼓励投资者参与开发区建设经营,阿尔巴尼还颁布一系列财政优惠及行政便利化
措施。2015年2月,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批准一项针对经济开发区的财政优惠法案。该法
案规定,在由私人投资商建设的自贸区内,建设公司和投资开发公司将在 5年内免缴纳
增值税。随后5年只需缴纳50%的增值税。而在该区域内生产的非面向阿尔巴尼亚市场的
产品将免于征收增值税和其他直接商品税。工业园区由政府投资建设,不享受上述税收
优惠措施。但园区内企业将免于缴纳粗加工材料税、基础设施税和不动产税。
5.4.2 经济特区介绍
【工业园区和自贸区】2008年1月以来,阿尔巴尼亚政府以授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
陆续批准了9个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包括8个工业园区和1个自贸区,但由于土地产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