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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阿尔巴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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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7页 · 54,59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9

PDF第5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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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每公顷700-5600列克的税收。

                    表5─3  阿尔巴尼亚房屋税

                                         (单位:列克/平方米/年)

        房屋类型             一类市         二类市        三类市

住房:1993 年前建                    15         10           5

1993 年及之后建                     30         12           6

其他建筑:商业和服务用途                  400         300        100

其他                             50         30          20

资料来源:阿尔巴尼亚税务总局
注:一类市:地拉那、都拉斯;二类市:法罗拉、费里、萨兰达、波格拉德茨、科尔察、爱尔巴桑、
贝拉特、卢什涅、吉诺卡斯特、斯库台、卡瓦亚、莱日;三类市:其他城市。

5.4 特殊经济区域法规


5.4.1 经济特区法规

  【法律依据】主要法律依据有:

  (1)阿尔巴尼亚议会2007年7月19日批准并发布的9789号文件:“有关经济开发区的

建立和功能”;

  (2)阿尔巴尼亚经贸能源部2007年10月10日批准并发布的860号文件:“有关经济开

发区的建立和功能法规的批准”;

  (3)阿尔巴尼亚议会2006年12月18日批准并发布的9663号文件:“有关特许经营法”。

  为鼓励投资者参与开发区建设经营,阿尔巴尼还颁布一系列财政优惠及行政便利化

措施。2015年2月,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批准一项针对经济开发区的财政优惠法案。该法

案规定,在由私人投资商建设的自贸区内,建设公司和投资开发公司将在                5年内免缴纳

增值税。随后5年只需缴纳50%的增值税。而在该区域内生产的非面向阿尔巴尼亚市场的

产品将免于征收增值税和其他直接商品税。工业园区由政府投资建设,不享受上述税收

优惠措施。但园区内企业将免于缴纳粗加工材料税、基础设施税和不动产税。

5.4.2 经济特区介绍

  【工业园区和自贸区】2008年1月以来,阿尔巴尼亚政府以授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

陆续批准了9个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包括8个工业园区和1个自贸区,但由于土地产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