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日,比利时总人口为1182.56万,是西欧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
其中,弗拉芒大区人口686.48万,占58%,瓦隆大区人口370.5万,占31%,布鲁塞尔首
都大区人口125.58万,占11%。2024年,比利时30至34岁人群中拥有高等教育文凭的比
例为50.9%。
1.3.2 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比利时共设10个省,市镇合并后共581个市镇。这10个省分别是:安
特卫普、西弗兰德、东弗兰德、林堡、弗拉芒布拉邦、瓦隆布拉邦、列日、埃诺、那慕
尔和卢森堡。
比利时实行联邦化,政府结构复杂。联邦政府以下根据语言族群设立了 3个语区,
即荷兰语社区、法语社区以及德语社区;同时又设立了 3个行政区,即瓦隆区、弗拉芒
区和布鲁塞尔—首都大区。社区和行政区互相覆盖,分工明确。其中,荷兰语社区政府
和弗拉芒行政区政府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弗拉芒政府;瓦隆行政区大部分对应法语社区,
但东部边疆地区为德语社区。
【首都】比利时首都为布鲁塞尔,面积 161.4平方公里,人口125万,其中约85%的
居民讲法语,15%讲荷兰语;外籍人口(含国际机构和外交使团)约占1/3。布鲁塞尔是
欧盟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等多个重要国际组织的总部所在地,有“欧洲首都”之称。
【其他城市】 安特卫普市是比利时的最大港口和重要工业城市, 也是世界上最大的
钻石加工和贸易中心。安特卫普—布鲁日港是欧洲第二大港口和第二大集装箱港。
1.4 政治环境
1.4.1 政治制度
比利时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国王是国家的象征。
【政治特点】 比利时联邦体制的特色在于有两套平等共存的法律体系: 一套是联邦
体系,另一套是语言区和大区体系。根据比利时联邦宪法,在职权范围内,语言区、大
区的法律体系拥有和联邦法律体系同等的权力, 不存在附属关系或上下级关系。 如果两
个体系之间产生矛盾,由宪法法院裁决,宪法法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语言区和大区是
自治的法人, 拥有自己的立法和执行机构, 在相当多的领域拥有和联邦政府平等的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