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鼓励政策】 为刺激经济发展, 比利时联邦和地方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激励措
施以吸引企业在比利时开展经营活动。
【股息预扣税豁免】 比利时公司汇给建立在与比利时签订税务协定的国家 (包括中
国)的非居民母公司的股息,在比利时免征预扣税(前提:该母公司持有比利时公司至
少10%的股份至少1年)。
【针对外国行政人员的特殊税收政策】 跨国企业临时派往比利时的外国行政人员可
享受特殊的税收政策, 只需对其在比利时境内所得收入交税, 境外收入无需交纳所得税。
另外, 行政人员在比利时临时停留期间所获得的津贴不算入总收入, 从而最大可能
地减免个人所需交纳的税款。这些津贴包括交通补助、安家费、紧急回国补助、额外的
学费和房屋补贴等。
【养老基金税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比利时执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养老基金产
生的红利无需纳税。所有新的比利时养老金加入养老保险金组织(OFP),加入后无需
缴纳0.17%的年度特别地产税。
【税务裁定机制】 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可向比利时财政部的 “裁定委员会” 提出申请,
通过委员会的裁定可获得税务事项的法律确定性。 税务裁定范围可包括: 转移定价政策、
创新性收益扣减、贬值、可扣除费用、备用金、融资、增值税和保税仓库等。税务预先
裁定机制为期5年。到期之后,如需延期,可与比利时税务机构接洽进行延期。
【研发税收激励机制】在弗拉芒大区,如企业招募额外的全职研发人员,该企业可
享受的免税额度最高达25,570欧元,同时,私营企业内从事研发工作的员工可免交部分
个人所得税 (50%或更高) 。 在瓦隆大区, 投资研发可获得纳税扣减, 公司税率降至14.5%。
另外,投资研发的企业如发展环保型或节能型产品(技术)即可享受税务抵扣。
【创新性收益扣减】 对于开展研发活动的公司来说, 创新性收益扣减是十分重要的
优惠。这项优惠的目的在于通过鼓励科研开发,促进比利时的技术革新。这项财政措施
刺激了专利的发展、所有权(使用权)、专利衍生产品以及创新软件的发展等。根据这
项政策,比利时公司及外国公司在比利时的分公司可以扣减研发活动中获得的如专利、
许可证、软件等创新性净收益的85%。
【增值税合并纳税】 在增值税角度上, 比利时增值税当局可以将一个集团的所有纳
税主体视作一个纳税主体。因此,同属于一个集团的不同公司无需相互缴纳21%的增值
税。这种简化的增值税规定使比利时成为外来投资及跨国公司建立会计、信用管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