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 士(2025年版)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在瑞士,所有经济实体享有经营对外经济贸易的同等权利,除少数商品受许可证、
配额等限制外,其余商品均放开经营。
【进口管理】除个别商品需获得进口许可外,其他商品均可自由进口到瑞士。下列
商品的进口需要获得进口许可:农产品和石油产品、清洁剂及其成份、化肥、某些国家
的纺织品、武器、炸药、麻醉剂。上述产品的邮寄包裹若毛重在20公斤以下,不需要进
口许可。对农产品(肉类、牛奶及其制品、新鲜蔬菜、水果、花卉等)采取限制进口和
生产补贴;对中低档纺织品的进口采取限价措施,规定进口价不能低于本国同类产品的
20%等。
瑞士政府出于安全技术、医疗技术方面的考虑,为保护环境和消费者利益,维护国
际和国内准则,要求进口的药品、化妆品、洗涤剂、电器、衡重仪器、供暖设备、压力
器和摩托车必须符合非关税性的技术规定。
2024年1月1日起,瑞士取消工业品进口关税。根据瑞方定义,除农产品(包括加工
农产品和动物饲料)和渔业产品以外的所有货物都视为工业产品。
【出口管理】瑞士作为出口导向性国家,传统上致力于开放市场和自由贸易,但出
于安全原因,对一些货物的出口、进口及过境也进行控制。该类物品主要涉及军事装备、
可用于开发、制造或传播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货物,和可用于制造常规武器的货物。瑞
士在出口管制方面的主要法律见下表。
表5-2 瑞士出口管制的主要法律
法律名称 编号 网址
《战争物资法》 514.51 www.fedlex.admin.ch/eli/cc/1998/794_794_794/de
《核能法》 732.1 www.fedlex.admin.ch/eli/cc/2004/723/de
《货物管制法》 946.202 www.fedlex.admin.ch/eli/cc/1997/1697_1697_1697/de
资料来源:中国驻瑞士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整理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瑞士海关对从国外进口的电气设备产品、医药产品、食品、贵金属制品等工业制成
品以及民用消费品,有着严格的检验标准。瑞士通用标准技术服务公司(SGS)是世界
上规模最大的质量控制检验公司,总部设在楚格,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