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法》 是瑞士政府力求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采用的主要政治手段。 在 《巴
黎协定》框架下,瑞士力争到2030年将碳排放减至1990年水平的一半,其长期目标是到
2050年达到气候中立(即“净零排放”)。
5.8.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瑞士的环境立法在很大程度上与欧盟标准一致。 环境法和相关保护措施以合作原则
为基础。在建造和运营工业和商业设施时,必须考虑到联邦和州制定的各种法规,其中
环境保护法、 联邦水保护法以及自然和乡村风景保护法尤其重要。 环境保护法对空气和
土壤污染、 噪音、 非电离辐射、 垃圾和有害环境的物质作了规定。 该项法律基于“预防”
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制定,规定对环境造成的负担应保持在最小程度,其代价
也应由污染者承担。污染排放通过极限值、建筑和装备、运输和运营规定受到限制。使
用的技术则没有相应规定。 企业被允许在一段时期内采取补救措施, 从而能够自行决定
实施必要投资的方式和时间。 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规划、 建设或改建项目将进行环境影
响测试。 虽然这种测试是保护环境的工具, 但只作为常规建设和规划审批程序的一部分
应用于特定项目。 有关法令已列明了需要进行环境影响测试的项目, 其中包括交通系统、
发电站和污染严重的工业设施。
根据瑞士法律, 在瑞士开展对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建筑项目需通过环境影响评
估(UVP),如道路、铁轨、机场、港口、停车场、发电设施和电站、炼油厂、垃圾站、
污水处理厂、化工厂、养殖场、大型物流中心、商场和购物中心、滑雪场和索道等。部
分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应由瑞士联邦(联邦环保局)评估,一定规模下的可以由项目所在
的州政府部门评估审批, 联邦环保局视情况进行监督。 环评程序的时间根据项目不同从
1个月至5个月不等,费用视项目而定。在瑞士,一般项目设计初期开始可以引入建筑环
保管理,部分建筑总承包商也可承担此项工作,确保环评阶段顺利,提高效率。
联邦环保署环评联系方式:
电话:0041-584624397
电邮:uvp@bafu.admin.ch
环境影响评价网址:www.bafu.admin.ch/uvp
5.9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瑞士的反贿赂法律法规体系主要依据国际组织的公约建立, 包括经济发展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