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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瑞士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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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0页 · 94,33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0

PDF第8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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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外籍劳务的规定】 瑞士对于外籍公民来瑞士就业有两种不同的规定: 一是针
对欧盟成员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EFTA),另一种是针对EU/EFTA以外的国家,
统称“第三国”。
(1)EU/EFTA公民的就业规定:按照瑞士与EU/EFTA签署的人员自由流动协议,
EU/EFTA成员国公民可自由进入瑞士居住或务工, 90天内的短期务工无须办理工作许
可,但需到州移民局进行登记。2014年2月9日,瑞士全民公决通过了“反对欧盟大规模
移民”提案,旨在通过限额和配额限制移民数量。2016年底,瑞士国会通过一项新的移
民法案, 决定除少数国家 (保加利亚、 罗马尼亚、 克罗地亚) 有配额或其他条件限制外,
不对欧盟成员国公民设置移民配额制度,但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瑞士居民就业机会。
(2)“第三国”公民的就业规定:EU/EFTA以外国家的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
办理工作许可。 他们还受到现有准入条例的约束 (瑞士国民优先、 工资控制、 配额规定) 。
但下列人员拥有进入瑞士劳动力市场的优先权: 高素质和专业人士、 企业家和管理人员、
知名科学家和文化事务的主要参与者、跨国公司雇员和拥有国际商业关系的人员。
(3)市场需求测试条件:瑞士联邦政府或各州对某些特定职业和行业有职业资格
要求。如果从事下列职业,必须有特殊的许可、专利或执照:银行、保险和投资经纪;
酒店和餐馆(仅在某些州);医生、牙医、药剂师和律师;特定商业和服务业(如葡萄
酒贸易、私人职业介绍、临时就业服务)。如果外国公民获得必要许可证,就可以在瑞
士经营这些业务。
【务工途径】 瑞士联邦移民局每年将工作许可配额发放到各州, 被雇用的外籍人员
凭雇佣合同到就业所在州申请工作许可。根据瑞士和 EU/EFTA签署的人员自由流动协
议, 雇主需要招聘雇员时, 首先在瑞士和EU/EFTA范围内选择, 只有在上述范围内无法
找到合适人选而且也无法在一定时间内对合适的雇员进行培训的情况下, 雇主才可以雇
用第三国雇员。
【公共就业服务】 地区就业服务中心是专门为求职者提供咨询并安置求职者的公共
服务提供商。在雇主招聘时,有130家左右的地区就业服务中心能通过其咨询顾问为雇
主提供专门的建议。 有很多高素质的求职者在地区就业服务中心登记, 他们可立即接受
长期或临时性职位。 地区就业服务中心可以应要求按照雇主标准对申请者进行筛选, 从
而简化了选择过程。 地区就业服务中心也在其网站和/或电视广播中公布内部就业市场的
职位信息。 地区就业服务中心的网站是瑞士最大的求职市场, 主要优势在于其所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