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2025年版) 33
根据拉脱维亚中央统计局数据,2023年,拉脱维亚服务贸易总额为81.7亿欧元,其
中出口服务价值49.2亿欧元,进口服务价值32.5亿欧元。服务贸易主要伙伴国是德国、
爱尔兰、立陶宛、美国、爱沙尼亚、英国、瑞典、塞浦路斯、荷兰、法国。
3.3 吸收外资
自1991年独立以来,外国直接投资一直是促进拉脱维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拉脱
维亚外国投资者委员会(FICIL)会员包括在拉投资的各大外商企业和13家外国商会在
拉分支机构。该委员会每年发布《外商情绪指数报告》,下设建筑业、数字化、金融犯
罪、知识产权、劳动力、投资保护和法院效率等11个工作组,定期发布立场文件。拉脱
维亚政府和议会在进行税收改革、修改金融市场法律、加入经合组织过程中都注意倾听
该委员会意见,改善营商环境。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25年世界投资报告》统计,2024年,拉脱维亚吸收外
国直接投资流量12.11亿美元;截至2024年末,拉脱维亚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存量272.99亿
美元。
表3-1 2020-2024年拉脱维亚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情况
(单位:亿美元)
年份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吸收外资流量 10.13 33.03 14.04 13.73 12.11
吸收外资存量(截至2024年末) 272.99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2025年世界投资报告》
另据拉脱维亚央行统计,截至2024年底,拉脱维亚吸引外资存量262.07亿欧元,其
中85%来自欧盟国家。外国投资存量前十大来源国为:瑞典( 81.8亿欧元)、爱沙尼亚
(34.2亿欧元)、立陶宛(22.9亿欧元)、德国(15.3亿欧元)、荷兰(13.9亿欧元)、
塞浦路斯(12.4亿欧元)、丹麦(9.8亿欧元)、卢森堡(7.6亿欧元)、马耳他(5.3亿
欧元)、芬兰(4.6亿欧元)。
3.4 外国援助
2009年初,欧盟联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
机构以及部分东欧和北欧国家向拉脱维亚提供总额75亿欧元(约合97.5亿美元)紧急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