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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拉脱维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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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8页 · 64,65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8

PDF第58页文字

正文模式
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外国银行在得到
拉脱维亚中央银行许可后,可以在拉脱维亚境内开设分行和机构。
【注册所需材料】
外国企业申请注册其永久性机构(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办事处),需向拉脱维亚
企业注册机构递交以下材料:
(1)外国企业名称;
(2)该企业所在国家、企业地址、电话、传真、注册号码;
(3)经过公证的该永久性机构的有关文件,如设立证明、章程、经营规划、地址、
组织结构、终止及清算程序等;
(4)外国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该企业是其本国公司的证明;
(5)外国企业所在国家注册证明文件;
(6)该永久性机构地址;
(7)该永久性机构经营方式;
(8)该永久性机构代表的姓名、国籍、通信地址、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9)经过公证的该永久性机构在拉脱维亚设立的文件;
(10)如该外国企业从事需特别许可的活动,必须提交有关许可证;
(11)所有递交的文件都应有经过公证的拉脱维亚语文本。
【对外国自然人投资的规定】
拉脱维亚不限制外国自然人投资。 据拉脱维亚移民部门统计,2010年7月1日至2018
年6月30日,外国居民用于换取拉脱维亚临时居住证的对拉投资达14.73亿欧元。在此期
间, 公民和移民事务办公室收到了18461人的居留许可申请书, 发放了17878个居留许可。
2022年3月,拉政府决定取消向投资房地产的外国人发放临时居留许可的计划。
【有关科技研发合作的规定】
拉脱维亚科技研发合作的规定, 可查阅 《科学活动法》(Law on Scientific Activity),
参见网址:
https://likumi.lv/ta/en/en/id/107337-law-on-scientific-activity
国家研究项目实施办法(Procedur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State Research Program
Projects),参见网址:
https://likumi.lv/ta/en/en/id/301438-proced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