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拉脱维亚宣布加入《欧洲绿色复苏计划》,拟通过刺激经济增长、创
造就业机会、建立更具弹性且更清洁的能源系统等方式,建立一个现代化、资源配置高
效和经济竞争公平的社会,计划到 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 1990年排放水平的
55%,并将于2050年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降至零。拉脱维亚还宣布支持欧盟《生物多样
性2030战略》 , 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与功能完善的生态系统, 以扭转生态系统的退化。
此外,拉脱维亚还支持欧盟其他绿色经济倡议,积极参与欧盟关于工业、能源、循环经
济和可持续食品等领域的绿色经济转型, 还将参与欧盟新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等实施战略
的制定。目前,拉政府正加快对风能、太阳能等绿色能源的开发利用。
【绿色经济的法律法规】
目前,拉脱维亚执行的绿色经济有关政策和法律主要是欧盟理事会制定的。包括:
2003年10月13日(2003/87/EC) 颁布的 《关于在欧盟建立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计划》 ;
2009年4月23日颁布的(406/2009/EC)《关于欧盟成员国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
实现2020年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的决定》; 2009年4月23日颁布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
源使用的指令》;2012年10月25日颁布的《关于能源效率的修改指令》; 2018年5月30
日颁布的 《关于欧盟成员国在2021至2030年实现具有约束力的年度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修
订条例》;2018年5月30日颁布的《关于将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从土地利用和林业纳入
2030年气候和能源政策框架的修订条例》;2018年12月11日颁布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
源使用的指令》等。
2020年2月,拉脱维亚制定《2021-2030年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规定由拉脱维亚
经济部、环境保护和区域发展部、财政部、农业部、交通部、教育部、卫生部、跨部门
协调中心和总理府作为计划实施的负责机构, 制定或修订有关政策和法律, 并开展相关
行业立法工作。该计划以改善能源安全和公共福利,促进可持续、竞争、安全和市场化
气候中性经济发展为长期目标,推动实现资源多样性、自给自足和有效利用;在减少资
源消耗的同时,向可持续、可再生和创新利用资源过渡,确保社会各界平等获得能源 ;
促进可持续能源发展,减缓气候变化。拉语版网址:
https://likumi.lv/ta/id/312423-par-latvijas-nacionalo-energetikas-un-klimata-planu-20212
030-gadam
【支持投资绿色产业的优惠政策】
目前,拉脱维亚金融业协会、金融和资本市场委员会、拉脱维亚银行正积极探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