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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瑞士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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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0页 · 94,33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8

PDF第7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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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期限和解约保护】一般来说,雇佣合同、标准雇佣合同、特定职业或是集体
劳资协议会对解约通知期限作出明确规定。若无合同或相关规定,则适用“瑞士职责标
准”的条款:在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内:7天;在工作第1年内:1个月;从工作第2
年起至第9年:2个月;从工作第10年起:3个月。
通知期可以书面协议形式进行变更,但不得少于 1个月(惟有集体劳资协议下工作
第1年内的情况除外)。对于身居管理职位的雇员而言,从雇佣关系开始之初,通常固
定有最长达6个月的解约通知期。在试用期过后,解约通知只可在月底时发出。为使解
约通知具有法律效力, 即将被解雇的雇员必须在通知期开始前收到通知。 即便是在即时
解雇的情况下,也必须在通知期结束前继续支付雇员的工资。只有在诸如诈欺、拒绝工
作或与雇主竞争等重大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即时终止雇佣合同。实际上,即时解雇很难
实现,因为通常需对解雇理由作出说明。
【缩时工作和大规模裁员】 如果经营情况恶化或出于其他原因, 公司可能被迫采取
措施降低员工成本。 产能过剩可能通过暂时减产或完全停产来得到缓解。 为保留工作职
位, 雇主可申请雇员缩时工作,并可在该特定时期从失业保险中获得雇员因工作时间减
少而造成的收入损失80%的补偿。 瑞士职责标准第335d-335g条规定, 当出现大规模裁员
时,雇主必须征求雇员意见并书面通知州劳工局。
【劳动者保护和劳资关系】在瑞士,雇员的安全和健康受法律保护。在劳动法和联
邦医疗和事故保险法律中, 规定了很多保护员工健康和预先防范事故的措施, 劳动合同
法和集体劳资协议则对劳资双方的关系作出规定。 法律制定者出于维护自由经济秩序的
考虑,也尽量避免一些硬性规定。雇主与雇员就工作可以直接进行个别约定,或在集体
劳动协议框架下商定。 社会成员间有充分余地进行直接谈判。 瑞士劳动法的条款与欧盟
法律体系不同,因此自行安排的自由空间更大,同时对法律条款的解释余地也更大。
瑞士劳资双方的关系因各领域和地区不同而差异显著。若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分
歧, 首先应寻求内部友好解决。 该基本态度源自瑞士雇主与雇员组织于1937年签署的和
平协议。
总体来说, 瑞士劳动力市场自由度高且十分稳定, 劳资双方能通过有效的关系解决
劳资纠纷,极少发生罢工。瑞士人的工作条件在欧洲也处于领先水平,员工的健康状况
和自由调配工作时间的灵活度等方面都有较高水平。
【社会保险】瑞士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在三大支柱上:国家、雇主及个人,个人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