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经贸合作
3.1 经贸协定
哥斯达黎加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和中美洲一
体化体系的成员国, 与智利、 中国、 新加坡、 中美洲 (危地马拉、 萨尔瓦多、 洪都拉斯、
尼加拉瓜、巴拿马)、多米尼加、美国、哥伦比亚、秘鲁、墨西哥、加拿大、巴拿马、
加勒比共同体(CARICOM)(含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多米尼克、格
拉纳达、圭亚那、牙买加、圣茨基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苏里
南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AELC)(含挪威、瑞士、列支
敦士登及冰岛)、韩国、英国、厄瓜多尔、阿联酋等多个国家或组织分别签署有自贸协
定。
哥斯达黎加已经与德国、阿根廷、加拿大、智利、中国、韩国、阿联酋、西班牙、
法国、荷兰、巴拉圭、卡塔尔、捷克、瑞士和委内瑞拉等国家(地区)签署了双边投资
促进及保护相关协定。
哥斯达黎加为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京都议定书》 和 《巴黎协定》 缔约方。
2022年8月,哥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CPTPP)。2024
年11月,CPTPP执委会会议宣布哥斯达黎加加入工作组。2022年10月,哥正式申请加入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2025年1月完成加入实质性谈判。2024年底,太
平洋联盟正式接受哥加入申请。
3.2 对外贸易
【货物贸易】据哥斯达黎加外贸促进局数据,2024年,哥斯达黎加货物贸易总额为
435.78亿美元,同比增长6.9%。其中,出口总额为198.94亿美元,同比增长9%;进口总
额为236.84亿美元,同比增长5.2%。
2024年,哥斯达黎加主要出口商品为医疗器械、医用假肢、菠萝、香蕉、浓缩果汁
及原料、咖啡等;主要进口商品为汽油、柴油、集成电路等。
主要贸易伙伴为:美国(双边贸易总额179.03亿美元)、中国(双边贸易总额44.06
亿美元)、荷兰(双边贸易总额20.46亿美元)、墨西哥(双边贸易总额18.64亿美元)、
危地马拉(双边贸易总额16.8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