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企业税收
5.5.1 税收体系和制度
哥斯达黎加税法基础法律为《税法典》(第4755号法令)。其他主要法规办法有:
《公共财政增强法》(第9635号法令)、《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41779-H号法令)、
《农牧业及兽医用投入品、非休闲渔业投入品管理条例及农牧业生产者登记制度》(第
41943-H-MAG号法令)、《农业特别税制自动登记程序、自愿退出及申报表使用指南》
(决议 DGT-R-20-2020)、《哥斯达黎加咖啡与蔗糖行业利润税特殊征税期的实施规定》
(决议 DGT-R-022-2020)。税种有:所得税、工资税、源头预扣税、侨汇税、增值税、
财产税、房屋交易税、市政税、利息税、红利税以及特殊制度下的农业税、二手商品税、
非酒精饮料税、烟草税、燃油税等近30种税种。
《公共财政增强法》(第9635号法令)颁布后,哥斯达黎加税收年度调整为每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可参阅哥财政部官网:
https://www.hacienda.go.cr/docs/FundamentoLegalDeRea.pdf
5.5.2 主要税赋和税率
【公司所得税】采取属地税制。在国外产生并汇回哥斯达黎加的利润,无须缴纳所
得税,只有在国内产生的利润才需纳税。无资本所得税。
表5-1 哥斯达黎加公司所得税税率(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总收入(科朗) 净收入(科朗) 公司所得税税率
0-5,687,000 净收入的5%
总收入≤112,070,000 5,687,000-8,532,000 净收入的10%
8,532,000-11,376,000 净收入的15%
11,376,000以上 净收入的20%
总收入>120,582,000 --- 净收入的30%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财政部
【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阶梯方式计税,所得税从工资中扣除,并由公司代缴。2024
年月收入为929,000科朗及以下的,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是按月领薪还是按时收费,
其个人所得税均没有申报表。对于有符合条件的配偶和有子女的个人,夫妻双方一方每
月分别减少2620科朗和1730科朗税费。对于个人来说,扣除所有支出后的净收入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