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omex.go.cr/contingentes/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哥斯达黎加农畜 牧 业部 下 辖全国植物 检 疫署(SFE)和 全国动物安全防护署
(SENASA)。卫生部主管食品安全。
根据《植物检疫法》及第32994号执行条例规定,全国植物检疫署(SFE)负责植物
保护、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进出口、颁发植物检疫证书、所有农用化学或生物产品的注册
和审批。SFE还有权禁止进口有潜在危害的上述货品或制品,并对农用转基因产品的贸
易和使用加以控制。
依据《动物安全保护法》规定,全国动物安全防护署(SENASA)负责动物安全、
动物疾病防控和追溯、 肉制品安全、 动物饲料、 兽药、 转基因产品、 有害物残留检验等,
并有权禁止进口有潜在危害的上述货品或制品。
卫生检疫工作在边境、 海关或其他由农畜牧业部指定的地点进行。 植物性及动物性
产品均须接受检验检疫。植物、植物制品、植物性副产品、动物、动物制品、动物性副
产品在进口至哥斯达黎加时必须有由原产国相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或动物检疫证书。
所有进口的转基因产品不仅要符合对进口产品的所有要求, 还必须获得生物安全委员会
的认证。
哥斯达黎加在所有的双边或地区性贸易协定中均加入了动植物检验检疫条款。 这些
条款以WTO关于动植物检验检疫协议为参考并加以扩充。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哥斯达黎加根据中美洲关税体系(SAC)对进口商品进行分类,关税分为进口税和
附加税。附加税的征收依据是 第6946号法律,税率为1%,适用于所有进口货物,只有
少数例外 (如: 自贸协定涵盖的进口商品、WTO关于信息技术协议的商品、 受惠于第6695
号出口加工区法案的商品、医疗手术设备及药品等)。除需特殊许可才能进口的部分动
植物产品、医疗产品和食品外,绝大部分商品进口关税为从价税,适用于CIF价。
哥斯达黎加海关管理规章制度详情请参照:
https://aduanafacil.hacienda.go.cr/aduanafacil/normativa-nacional-internacional
哥斯达黎加的关税税率自2001年以来基本保持不变。详情请参照:
http://www.pgrweb.go.cr/docsdescargar/Normas/No%209133-TLC%20CR-Peru/Vers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