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期:2000年10月27日
主要内容:有关各类知识产权法的执行条例法规及程序。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
Valor1=1&nValor2=44448
(2)国际法
①《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Tratado de la OMPI sobre Derecho de Autor,
WCT)
加入日期:2000年2月2日
https://www.wipo.int/treaties/es/ip/wct/index.html
②《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Tratado de la OMPI sobre la
Interpretació n o Ejecució n y Fonogramas, WPPT)
加入日期:2000年1月31日
https://www.wipo.int/treaties/es/ip/wppt/index.html
5.13.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知识产权执行程序法》,有关知识产权侵权处罚规定如下:
【商标和其他标志侵权处罚】
(1)伪造商标或其他标志导致损害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持有者权利的,处以1至3
年监禁。
(2)贩卖、获取、提供已注册商标设计或样本,导致损害注册商标或其他 标志持
有者权利的,处以1至3年监禁。
(3)在市场上出售假冒已注册商业名称的其他公司产品的,处以1至3年监禁。
(4)利用或废除地域标签或原产地名称,以产地、生产商和销售商身份等方面欺
骗公众,损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原产地标志使用及确认的权利的,处以1至3年监禁。
【保密信息权利侵权处罚】
(1)未经商业或工业秘密持有者以及由于职业、职位、合同关系等特点所公认的
保密信息持有者的允许,擅自传播商业或工业秘密的,处以1至3年监禁。公务员泄露保
密信息的,除监禁外,解除公职1至2年。
(2)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保密信息的,处以1至3年监禁。
【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侵权处罚】